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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有那些赔偿项目?公司能赔偿多少?(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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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10:1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来自重庆
工伤十级伤残,治疗后社保赔偿了两万多点的伤残金,公司没有任何赔偿,现在与公司解出劳动合同,有那些赔偿项目?公司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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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0 11: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1259网友:
感谢你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你在网上咨询的“工伤保险的有关问题”收悉,现按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2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十级2个月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十级6个月计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说你是工伤十级伤残,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2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6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如你对咨询的问题还有不太清楚的,请打电话咨询工伤保险待遇科72225343。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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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10:5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哪个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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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10:5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他不投降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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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13:04: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 来自贵州
工伤10.赔偿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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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14:0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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