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切实做好长江保护工作,2月26日,涪陵区水利局联合区检察院 通过无人机拍摄、轮船巡河、蔺市镇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长江保护法》、消落区禁种、公益诉讼等法律知识宣传。 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河。区人大副主任冉义明、区检察院检察长田远未、区水利局申光杰参加活动、区人民检察院、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参加。
同时,在蔺市场镇设立咨询台向广大群众现场宣传、答疑,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什么是消落区? 消落区又称为水位涨落带、消涨带、消落带等,是指河流、湖泊、水库中由于季节性水位涨落,而使被水淹没的土地周期性出露水面,成为陆地的一段特殊区域,属于湿地范畴。(来源:百度百科) 三峡库区消落带是怎么定义的? 三峡库区消落区是指海拔高程145米至175米垂直高差30米范围内,介于水域生态系统和陆域生态系统之间的湿地生态系统。该区域对于三峡水库水质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消落区的保护有多重要? 如果消落区不被保护,三峡库区水质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保护消落区就是稳固库岸,阻挡生态屏障区地表径流带来的水土流失,降解面源污染,净化水质,美化库区环境。 身为三峡库区居民,我们群众应该做些什么? 1、 不在消落区种植庄稼; 2、 保护消落区水清岸绿行畅通; 3、 了解到消落区属于国有资产,我们不得任意侵占; 4、 保护好消落区就是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涪陵区水利局在这里呼吁全区人民: 不在消落区种植农作物就是保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就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希望广大群众大力支持,自觉停止消落区的非法种植行为。 共同维护长江母亲河 ,造福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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