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帮老板贷了13万,前提是他和银行说好了的,放款后,银行从来没有我过我,包括二个担保人我也不认识,结果银行在2009起诉了我,在2010年出庭,这些我全部都不知道,好向在2017年,我的银行卡突然被取空,我去找银行才知道是法院执行的,我当时找到老板,他就把扣我的钱给我了,并说他出面去找了银行,并说没问题了,但在今年5月27号晚上,我微信收到一条法院冻结零钱的信息并留了电话号码,当时并没在意,第二天我就用微信充值才发现我所有的银行卡全部冻结,结果我打了一天的电话才打通了法院的电话,被告之我贷的款一分没还,并且有了近50万,我想咨询涪陵在线律师团,银行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到期没还他找我的话,有可能这笔贷款早还了,现在这个老板本身都面临破产了,这笔帐该怎么还